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宗违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 ,法被罚没第十条,元违反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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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北京市分局下发的元违反外汇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6〕30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市场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交易第二十四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结汇、第三项、售汇业务;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三条第一款;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第(二)项;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7.2审核材料第二部分第2点,罚款 、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警告、第五项,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文印发)第十五条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表示,第十八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
